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承德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宁夏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中卫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微信小程序用户

宁夏-中卫债权债务1个月前

借款人逃跑,不还款,担保人需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查看宁夏瀛智律师事务所的回答

宁夏瀛智律师事务所 宁夏-银川 宁夏瀛智律师事务所

  • 您好,担保的意义在于当债务人不愿或无法按时足额清偿债务时,保障债权人的债权依然能够得以实现,即使担保人有没有实际受益,但只要其提供担保的事实存在,其均应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主要区别在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前提条件不同,若是连带担保,则债权人可在债务期限届满后要求债务人或担保人清偿债务,此时,债权人有选择要求谁偿还的权利,但若是一般担保,则担保人只须在债务人穷尽包括诉讼在内的一切方式后均不能清偿债务的条件下承担担保责任即可。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395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3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