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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你好老师,我想咨询下双方于8月31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规定了租赁期为9月6日至次年9月6日,合同规定了租赁期内承租人一方提出退租付违约金。假如在签定合同十小时后但离租赁期还有五天的时侯,承租人因一定原因需要退租并在租赁期前五天立刻通知了房东,算违约吗?需要付租金吗?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陈卓律师,中国共产党员,2018年执业,执业期间涉猎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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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君策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从业7年,现于重庆江津执业。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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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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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法律安全顾问、法律事务贴心管家-罗玉石律师,重庆君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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