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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你好老师,我想咨询下双方于8月31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规定了租赁期为9月6日至次年9月6日,合同规定了租赁期内承租人一方提出退租付违约金。假如在签定合同十小时后但离租赁期还有五天的时侯,承租人因一定原因需要退租并在租赁期前五天立刻通知了房东,算违约吗?需要付租金吗?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河北师范大学法学学士,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民事刑事案件及非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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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执业以来,担任多家企业、村居、政府法律顾问,代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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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至今,在河北厚正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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