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按以下方式救济:
1.选择非诉程序,凭和解协议走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以支付令方式,督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履行以给付金钱、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的法律程序。督促程序是非诉程序,不开庭,法院凭有关证据就发支付令命令债务人清偿债务,费用极低,审理期间短,举证责任轻,可减轻申请人因诉讼所带来的负担。

摘要:根据《劳动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员工有欠薪的和解协议,比如用工单位发出的包含欠薪数额、清偿期限等内容的书面或电子的欠条等资料,就可直接适用督促程序,而不用再走劳动仲裁程序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员工有欠薪的和解协议,比如用工单位发出的包含欠薪数额、清偿期限等内容的书面或电子的欠条等资料,就可直接适用督促程序,而不用再走劳动仲裁程序了。
2.从督促程序转为民事诉讼程序。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基础上新增了小额诉讼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有“方便又快捷、省心又省力”的好处,简化了诉讼程序,让当事人不再遭受“鸡肋”的尴尬。而且小额诉讼还有一大特点就是实行一审终审。
当用工单位对督促程序中发出的支付令提出异议导致支付令失效时,将直接依法转为民事诉讼程序。由于员工讨薪案件多数数额不大,因此多半就直接转为小额诉讼程序。当然数额较大、案情复杂的可能就直接转为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那就要实行两审终审。在这些程序中还可申请财产保全,对用工单位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
3.选择劳动仲裁。没有单位出具的欠条、承诺书或还款计划等上述和解协议的,和解、调解或举报未果的,就只能申请劳动仲裁了,仲裁后不服的才可提起民事诉讼。不过这种程序就较多了。在这些程序中也可申请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