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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城地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律师您好:欠款人有住宅,执行法官说房间有人住,所以不能执行,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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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斯淇律师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规定的是”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如果这套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则可以被执行。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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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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