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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叉路口,我方车辆正常右转弯,对方车辆从右后方占用非机动车道超越,致使两车刮擦,我车的右前脸被对方车辆的左后侧剐蹭。 1、此道路为双向单车道。 2、对方占用非机动车道路行驶。 3、对方驾驶员叙述:老远就看到我方车辆开着右转向灯。
交警判定的责任划分为,同等责任。我就是对责任划分有异议,才咨询律师的。事发时,对方报警,辖区交警回复已查看监控,不用出警,同等责任,双方协商解决。我方认为无责,要求警察出警,结果2小时后警察到达现场,任然判定同等责任,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次日,我方对责任划分有异议,找到出警民警得到的答复: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又找到事故股股长得到答复说,当事双方已经签字,进行民事诉讼也改变不了认定结果。 我认为警察不出警涉嫌不作为,而对我方坚持要求出警有看法导致其徇私舞弊。这样就会导致明年的交强险的费率提高。 事发时的照片我都有保存,如有需要如何发给您?
其中最关键的是:双向单车道路,通行规则,依次顺序同行,对方违章占用非机动车道路才导致事故发生。
张焱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
刘丹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俭德律师事务所
杨志发律师 广东-惠州 广东天穗(惠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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