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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区刑事辩护1个月前

您好!收到朋友介绍,参加北京一个工程项目叫城市旧楼改造项目,里面涉及的号文为财字2019 31号,经我查询发现因为财综2019 31号,且谈项目时说为北京一个工程,最后合同上写的有河北等等9个省,唯独没有北京,询问后解释为北京属于河北,项目发包人为中国康养旧楼改造工作委员会,在网上完全查询不到,我先后投入40万作为项目保证金,现在发现问题不做了,该项目负责人一拖再拖,请问您,这种途径是否构成诈骗案立案标准,可以报警吗?

查看葛新峰律师的回答

葛新峰律师 北京-海淀区 北京华衍一律师事务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量刑方法如下:

    1.三年以下量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诈骗数额达到6千元的,在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诈骗数额每增加3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3)其他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的情形。

    诈骗数额虽已达到6千元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认罪、悔罪的,可依法免除处罚: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被害人谅解的;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诈骗数额达到7万元不满8万元,且具有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诈骗解释》)第二条所规定的“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五种情形之一的,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诈骗数额达到8万元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5千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3)其他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的情形。

    3.十年以上量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诈骗数额达到45万元、不满50万元,且具有《诈骗解释》第二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诈骗数额达到50万元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3万至5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3)其他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的情形。

    1个月前

  • 您能够具体回答一下吗?到底可以报警立案吗?

    1个月前

  • 建议您报警,如果属于诈骗,警方会立案侦查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52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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