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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区公司法务1个月前

您好!甲公司需要人干活,乙联系了丙去干活,在干活是有一个工人出去打电话不小心掉井里了,井盖上来打这个电话内脏了,还做了手术,我想问一下这个责任该谁承担?

查看李济宇律师的回答

李济宇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

  • 掉入的这个井,是由哪一方负责安全警示的提示义务?也就是说,根据这个井所在的位置、管理方来确定哪一方负有妥善管理的职责。如果有人落井是因为管理方疏忽,则可以主张管理方疏于管理的责任;如果落井是由于 自己的疏忽,那么自己一方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也就是说要相应减轻管理方的责任。另外,如果接电话的人是在处理工作上的事情,则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用人单位,以签订的劳动合同确定。具体说,如果乙 是一个劳务派遣单位,则乙 来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如果乙只是个人,则向用人单位甲 主张。

    1个月前

  • 李律师您好!甲租的是临时库房,井就在房门口左前方两米左右。乙是个人,跟甲和丙都没有合同,但是丙的工资是乙给付的,甲是一两个月给乙结一次钱的,这种情况下,该谁承担责任呢?

    1个月前

  • 这种情况,属于乙 个人挂靠甲单位,从而对外聘用人员。那么,乙聘用的丙 因工受伤,由被挂靠的甲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从井的具体情况来看,甲单位应该是负有妥善管理的一方,那么更加有义务向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具体在诉讼时,可以同时向甲和乙主张责任。裁判机构会在事实基础上确认具体责任方。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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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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