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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你好!就是我想请问一下婚前男方给了首付,婚后还房贷,然后婚后房产证下来只写了男方的名字没写女方,女方的工资用于生活开销,男方的用来还房贷,这样如果不幸离婚了女方能分到财产吗?主要是女方工资用于生活开销没有保留小票证据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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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帅律师 重庆-江北区 北京市东卫(重庆)律师事务所

  •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个月前

  • 简单点讲,如果你们离婚,原则上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即婚前房产归对方,你们共同还贷部分可以要求对方补偿你一半,这个银行流水可以查询出你们在期间总共还了多少钱,计算比较简单。然后其余共同财产你们平均分配,如对方有出轨,家庭暴力等其他行为,可以主张多分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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