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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跛罗

天津-和平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5.00

从2013年至2014年朋友从我这里陆续借了三百万元,因个人原因,一直没还上,2014年打了总借条,后又过了2年,还是没还上,后面过2年打一次,前面的借条撕掉,直到2018年又打了条直到现在,借条明确,年息百分之十二,如到期没还利息加倍,那么做为我来说,打官司,我的本金和利息应该是多小?一直没弄清楚,请教各位律师,我应该怎么算?

查看刘艳春律师的回答

刘艳春律师 天津-滨海新区 天津涧联律师事务所

  • 你好,你们后补的借条,具体怎么写的呢,据你描述如果重新约定还款期限,那在这期限前还款年息12%,超过期限为年息24%,本金应该还是你们之间的借款总额。建议带着相关借条详细咨询。

    1个月前

  • 原文 本人xX于2014年八月借xxx现金叁佰万元整(半3000000.00)至今未还,特立借条为证,还款日期为2018年年底全部付清,年利息为12%,年底未还利息加倍。
    借款人 ×x
    2018年6月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407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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