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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8年11月1日入职,约定试用期3个月,3个月后(即2月28日),公司以业务未开始,我在公司没有做多少事情为由,要求我继续做3个试用期,不然就让我主动离职,我被迫答应,4个月后(即5月28日),公司以我工作上出现失误开除了我,此时,我发现我入职时未签劳动合同,公司当时也未主动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昨天向公司人事询问说是要转正以后才能签订劳动的
请问律师我是否可以主张2倍工资的赔偿?金额是多少?是否还有其他可以获得的赔偿?
我正式工资4500,试用期3600,已发放6个月试用期工资
董丹菊律师 浙江-杭州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曹晓冉律师法学理论知识丰富,善于灵活运用法律法规。执业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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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律师职业多年,专业领域涉及民事债权债务、婚姻家事、劳动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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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工作12年,专注于刑事辩护和代理、婚姻家庭、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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