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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在校大学生,大四实习,在一家公司上班,实习工资为2400,做了一个月不到离职,实际工作14.5个工作日,今收到360的工资。询问财务,被告知之前签的实习协议内有一条是:员工未满6个月主动离职,需扣除不少于1000的金额。想问下是否存在随意扣除工资行为?由于离职跨了2个月,公司仅发放一个月的工资,第二个月的工资需下个月发,离职后公司是否应该一次结清工资?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张晓斌律师 四川-达州 四川省大竹县文星法律服务所
张玲玲,黑龙江典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民进会员,毕业于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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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在法院审理案件十多年,能有效预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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