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梧州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重庆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南川区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头条小程序用户

重庆-南川区刑事辩护1个月前

警察上能带走一般需要出示什么单子吗?

查看周润律师的回答

周润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 您好,一般情况下,应当首先出示警察证件,表明自己的身份,并向被抓捕的人,出示传唤证或拘留证。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口头传唤,不需要书面的手续(传唤证或拘留证),事后可以补办相关的手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需要传唤调查的,应当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人民警察出示工作证件后,可以当场口头传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公安机关应当传唤传票的起因和依据。不接受传票或者不正当理由传唤传票的,可以强制召集。
    特殊情况,一般指的是情况紧急,对于正在逃跑或有逃跑迹象或抗拒可能的,以及当场被指认违法犯罪的。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17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9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