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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妻于乙登记结婚前,我父母首付50万,以我的名义购买房屋一套,婚后由我与妻子按月向银行还房贷,产权登记在我的名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两人又花费人民币30万元装修房屋。某日,我妻子外於中遇车祸致残,得到伤残补助金25万元人民币。出于对妻子将来生活的考虑,妻子父母全额出资 200民币,以妻子的名义购买商铺一间,对外出租,以租金补贴生活。现在我提出离婚,两人为上述财产及妇媚发生争议。
我名下的房屋归属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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