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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于2015年离婚,原因是男方长期无固定工作,没有稳定经济来源,同时有国内出轨情况。我是女方,小孩抚养权判给了我,离婚协议上对方需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直到2023年从未支付过,同时已经有近五年没有主动联系过小孩,或者看望,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对方至今无正当工作,也不支付抚养费,我想让孩子跟随我姓,改名,也不需对方承担抚养费用了,是否可以?咨询过公安户籍部门,告知需征得男方同意并男方到场签字才能办理,不知是否如此,男方肯定是不愿意的,但是也不给抚养费,不负责,不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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