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您的陈述,您离职,单位不给您离职证明和发放工资。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由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责令单位给您出具离职证明和发放工资,协商不成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的信息(企业信息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网查询);
(3)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打卡记录等证明您和单位之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4)沟通的记录。
2024-09-09 08:3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