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因此,法律明文禁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最后,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父母不得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08-12 08: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