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无理由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赔偿?

劳动工伤 江西-宜春 2024-05-13
公司在试用期内和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购买社保,她说过了三个月试用期才能签到劳动合同,我还有10天就过试用期了,跟我说不能胜任这份工作就把我辞退了,这个理由我不能接受,因为领导交代的工作我都按时按质完成了,像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赔偿的吗?赔偿的话是半个月工资?还是双倍工资?公司已经把我平时的打卡记录删除了,企业微信也移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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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即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和向社保局举报要求补交社保。 另外,关于辞退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即用人单位辞退你并非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结合你的陈述你工作是将近两个月二十天,应当向你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024-05-13 08: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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