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能否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综合 黑龙江-黑河 2024-01-31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的行为可以治安处罚,但是如果是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由安监部门负责行政处罚,非法买卖和经营如何区分?公安机关能否据此处罚?公安机关在查出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可以进行处罚。但是实践检查中许多商家无证出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派出所在查出过程中出现了管辖争议,是应当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进行处罚呢,还是由安监部门依据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进行行政处罚?还是两方都能管辖,实践中有没有此类案例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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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依据该法条进行处理。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根据法律规定,安监部门对于具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经销商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危险物品不仅仅包含烟花爆竹,还包含其它危害人民群众和公共安全的危险品,且该法条一般适用情节较轻的,尚未构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如涉案情节较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涉嫌犯罪,适用《刑法》的有关规定,在实践中,由办案机关调查后明确定性。
2024-01-31 08: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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