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一是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用书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二是并且用人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的话,还应当支付二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三是向举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2024-01-29 08: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