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简而言之,因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家庭贡献不一样,且不宜区别,因此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所得,均视为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46条的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也就是说,这是陈先生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且侵害了王女士的财产权,应当返还。
2023-12-21 16: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