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的规定,五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依据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的规定,未履行赡养义务的少分。生前工资属于遗产,应当依法继承。但抚恤金不是遗产,应当根据死者生前生活依赖紧密程度分配。建议你们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2023-11-08 08:5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