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助力子女,日后可否要求返还?

婚姻家庭 天津-和平区 2023-10-24
2020 年 6 月,甘肃的刘老太太为儿子儿媳在深圳买房支付了首付款 233 万余元。后来儿子儿媳闹离婚,刘老太太认为钱是暂时借给儿子儿媳渡过难关的,于是起诉要求儿子、儿媳归还。父母出资助力子女,日后可否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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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案涉金额巨大并非小数目,极有可能刘老太太一生的积蓄,而且刘老太太在转出资金之初及事后均未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因此该款项不能认定为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的出资即赠与,而应认定为对儿女的临时性资金出借,目的在于帮助儿女渡过经济困窘期,以尽父母帮助儿女之传统。最终法院认定本案233万余元购房款为借款,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刘老太太儿子儿媳二人共同偿还。
2023-10-24 1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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