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配偶同意,婚内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婚姻家庭 内蒙古-呼和浩特 2023-09-25
最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一项重要判决,关于婚内炒股亏损的问题。根据法院的裁定,如果一个配偶在没有得到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炒股,并且遭受了巨大的亏损,那么这将被视为一种严重的过错。曹某的丈夫范某在没有经过曹某知晓的情况之下,把他们共同的房产给卖了,然后这卖房款 228 万,还了银行的贷款和各种债务之后,剩下的 144 万全部用来炒股,立马就亏了 71.1 万。曹某认为丈夫这么做是挥霍了他们的共同财产,要丈夫赔钱并起诉到法院。未经配偶同意,婚内炒股亏损,属于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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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具体到本案中,男子瞒着妻子用售房款炒股亏损70余万元,涉及婚内男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严重挥霍,所以妻子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婚内财产。法院判定曹某的离婚请求和分割婚房售房款的请求有效,要求范某补偿 88. 9万。
2023-09-25 14: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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