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及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为你缴纳工资已经违反上述法律规定。
2023-09-20 08: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