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作为女方如何更多的保证自己的权益?

婚姻家庭 江西-南昌 2022-10-22
我结婚十年,是全职妈妈,其中有3年丈夫开店,我也边带娃边在店里工作,那个店是夫妻共同贷款开的,现在贷款已还清,当时这个店需要周转时丈夫卖了一间房,这个房是他婚前买的,后来店不开了,当时全部财产是60万还有一辆正还车贷的宝马x1。后面用这60万付了首付买了一套房,贷款30万去装修,后又因要还房贷,丈夫想炒股赚钱,夫妻共同贷款30万给丈夫炒股。现因感情不和我想离婚,但丈夫想让我净身出户,并说哪怕我去法院打官司,我不仅得不到什么还有更多债务背负。考虑到我小学毕业,一直是家庭主妇,娘家又条件差,怕孩子跟我吃苦,决定不要孩子,丈夫是大学生,家中又有两位有退休金的老人帮助,孩子学习有人辅导,生活上也比跟我好。因为结婚十年丈夫平时都只给一点日常买菜的生活费,没有什么存款,我没有争车争房争孩子,只希望丈夫能给十万元,毕竟我为这个家付出了十年,他开店那三四年我也是起早贪黑的干。我是法盲,希望能得到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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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针对您描述的问题,您跟您老公共同出资购买或者说在婚后购买的房产,当然可以理解为夫妻共同财产,产生的房贷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您可以在离婚的时候主张共同分割财产,分担债务。如果金额差额大于10万块钱的话,您可以跟你老公协商要求补偿10万,或者直接主张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该争取到的财产分割,抚养权,您可以正常争取由法院进行判决。
2022-10-22 08: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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