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287条规定,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首先,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对小区公共部位进行管理,不能侵犯公民的财产权益。物业公司擅自将许某的轿车车轮锁住应对业主予充分告知、提醒,避免损害发生。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在锁住车轮后并没有提醒许某,致使许某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启动车辆导致受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许某在小区公共场所违章停车,在车辆起步前未按照安全驾驶规范检查车辆,对损失的发生亦存在一定过错。结合纠纷的起因、双方的过错程度,判决物业公司应对许某的合理损失1.85万元承担80%赔偿责任,即赔偿许某损失1.48万元,许某自己承担20%责任。
2023-08-10 15: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