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七天工资如何发?

劳动工伤 江苏-南京 2023-07-21
6月30日-7月1日我于饮品店根据要求无薪试岗两天后,于7月2日-7月8日开始为期7天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因个人原因结束在本店的工作,事后根店长沟通,店长以我自动离职为由,不发放为期7天的试用期工资,我现在能够证明在本店工作过的证据之后与本店店长的聊天记录和穿过工服拍的照片,我应该如何追讨回自己的试用期薪资,应该追讨多少,此店的基础薪资为3000,试岗期间,约定试用期为100元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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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结合您的陈述用人单位与你约定试用期100元每天应当按照该标准支付,但是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023-07-21 08: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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