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综合 湖南-永州 2023-05-27
用人单位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试用期3个月,现在已经提供劳动两个月,且实发工资低于约定工资,我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话,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这两个月双倍工资和赔偿金,工资发放标准是不是以该单位正式员工工资数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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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你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试用期的工资按照劳动者和用人单元的约定进行发放。且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23-05-27 08: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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