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无理由拒退押金,强制要求续租,并威胁人身安全,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湖北-武汉 2023-04-21
本人租的房子4月15号到期,已按合同规定提前15天告知房东,房东以未在网站发布租房信息,未招到新租客为由拒退押金,强制要求续租并提前付下个月租金,不然让房屋管理局人员上门收房,故意损坏私人物品,不赔偿、不退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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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已于4月15号到期,您也已按合同规定提前15天告知房东,合同到期后您可以正常搬走,房东应收房并返还押金,如果房东以未招到新租客为由拒退押金,强制要求续租并提前付下个月租金,不然让房屋管理局人员上门收房,故意损坏私人物品,不赔偿、不退押金,您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改造退还押金的义务,如有损失还可向房东主张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2023-04-21 08: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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