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的规定,你们没有领结婚证,但同居生子后,离婚时彩礼可以根据同居时间比例返还返还。具体比例或者数额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过错证据酌情判决。
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的规定,孩子抚养费建议你们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22-10-19 10:4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