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无能力给予子女抚养费,可以探视子女么?

婚姻家庭 湖北-武汉 2023-02-28
离婚后,生活每况愈下,暂时无能力给予子女抚养费,还可以探视子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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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可见,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跟是否支付抚养费无关,另一方不得以未支付抚养费为由拒绝探望孩子。
2023-02-28 08: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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