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岁老人被护工打爆眼球!养老行业亟待整治!

损害赔偿 山西-太原 2023-03-03
辽宁大连,73岁的老杜因患有阿尔兹海默症被送到某养老服务中心,万万没有想到,因不配合护工穿衣,竟然遭到护工殴打,导致右眼球破裂,至今仍在ICU病房。随后,老杜的儿子杜先生选择报警,涉案护工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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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4条规定:养老机构应当保障老年人的人身安全,提供必要的生活照顾、医疗服务和康复护理。《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养老机构的护工应该履行保障老人人身安全的职责,但是却采用了暴力手段,严重违反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养老机构应当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提供全面、细致、专业、人性化的服务,保证老年人的生活、医疗、康复、精神等方面的需求得到满足。如果查明护工故意伤害老人,伤情鉴定在轻伤以上的,护工将涉嫌刑事犯罪,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养老机构作为护工的雇主,也应该对此负有相应的赔偿责任。

俗话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老人正因为患病才被送到养老中心,没想到却因为不配合穿衣而遭到护工暴力殴打,导致眼球破裂,性质太恶劣了,对此必须严惩。

每一起发生在养老机构内的虐老事件,都是一种警示。那么如何规范养老机构的用工管理,保障老人们的健康和权益?针对养老护理员,既要“惩恶”,更要“扬善”。在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大投入,在惩处虐老欺老的同时,激励敬老爱老,这不失为分级分类管理的有效措施。提高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收入和社会地位,为优秀的养老护理员提供更加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有助于养老护理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从而为养老机构里的老人提供更加贴心细致的服务。
2023-03-03 16:3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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