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陈某遗产的继承人,陈家母女确实有义务偿还陈某所欠银行的债务。陈先生去世前欠了信用卡58000元,银行可以起诉其妻子,但是有个举证责任,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但《民法典》也有另外明确的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此案中,陈家母女提供了替陈某偿还的还款证明以及欠款明细,以及陈某所遗留下来的遗产,证明了陈某的遗产已经全部用作了还款给其他债主,已经无法偿还欠银行的欠款。所以,根据规定,陈家母女无需偿还银行的欠款。最终,法院判决陈某的妻女无需偿还这58000元。
2023-02-27 17:5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