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人“薅羊毛”,刑不刑?太“刑”了!

刑事辩护 天津-和平区 2023-02-16
生活中您是否有过薅到商家羊毛的时候呢?但是有人就因用非法手段薅羊毛获利还将非法手段传授给他人而判刑了!

徐某通过非法渠道大量购买电话卡、虚拟手机号码后,其利用修改IP的手段伪装虚假新用户,一年内竟累计骗取饿了么新人补贴和老用户佣金25万,其甚至还在网上公开卖起了薅羊毛课程,教其学员之一非法获利31万余元。

徐某还真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那其要受到什么刑事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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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本案中徐某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单位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刑法》所述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情节的诈骗罪。

其次,徐某将自己掌握的卡商、号商、接码平台、养号平台等一并打包出售,还录制教学视频将犯罪方法传授给他人,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最终法院经审理,对徐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万元。

当下,很多互联网平台会用优惠券、消费津贴等方式吸引顾客消费。“薅羊毛”,本是指消费者通过参加商家提供的各种福利活动,使自己购买到优惠价格的商品,以达到省钱的目的。但是,有些羊毛不仅不能薅,甚至薅了还有可能触犯法律。《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所以即便商家平台存在技术漏洞,也不代表可以被非法利用,消费者不能以此作为借口“薅羊毛”,逾越法律红线。

在一般情况下,使用自己的真实信息,在遵守平台规则的条件下进行的真实交易,属于合法薅羊毛行为。但是,采用各种技术手段,伪造真实用户信息,进行交易套取资金的行为,在达到一定的金额数量后,有可能会触犯刑法。“薅羊毛”一般以诈骗罪定罪。如果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采用虚构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来获得利益,就涉嫌诈骗罪。大众要注意区分合法薅羊毛和违法犯罪行为之间的区别,不要逾越法律边界。
2023-02-16 16: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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