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死亡是否一定是患者全责

医疗纠纷 四川-自贡 2022-12-29
本人母亲,胸焖去当地小诊所看病,并有一点发烧,诊所医生给我母亲打针,不一会突然肚子变大死亡,第一诊所医生未抢救及时2.误诊,未及时劝止去大医院3.未及时打120 ,错过最佳治疗时间4.患者病情严重未及时通知家属,后面还是家属自己来了,提出的打120 5.打针一会后母亲多次求救表示难受,但是小诊所人力不足并且医生没有重视病人情况,过了十几二十多分钟才去看母亲病情 母亲在诊所突然去世,家人难以接受,不知死因,正在做尸检和准备法律起诉,生前无致命疾病,并且去诊所之前,人的精神状态很好,很想大概了解如果尸检结果出来,医生药水没用错,是患者自身原因导致死亡,关于医生的误诊、未及时急救、人力和设备缺少这类似的问题,可以追究医生的过错吗?法律起诉会判医生无任何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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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第二十八条规定,发生重大医疗纠纷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卫生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所以,您可以向卫生主管部门投诉,卫生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帮助医患双方解决纠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2-12-29 08: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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