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确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案中,钱先生与马女士的约定违反公序良俗自然是无效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但是孩子并非钱先生的亲生子女,因此在离婚后,钱先生非自愿承担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总之,婚姻不应该是一场豪赌,孩子也不应该成为协议的牺牲品。婚姻不易,孩子应该是爱情的结晶,不要为了一己私欲去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事情,给孩子带来创伤。
公序良俗是什么意思?
公序良俗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公序,指公共秩序,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良俗,指善良风俗,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道德。
民法典之所以需要规定公序良俗原则,是因为立法当时不可能预见一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道德秩序的行为而做出详尽的禁止性规定,故设立公序良俗原则,以弥补禁止性规定之不足。一方面,限制私权,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另一方面,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法官可直接适用公序良俗原则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2-12-24 15: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