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务 >> 企业合并后,员工能得到赔偿吗?
由于社会的优胜劣汰,企业为了增强自身实力,会进行企业合并,即通过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很多公司发展不是很理想就会面临被并购的问题,对于并购的问题,现在很多公司都是关注的,在法律方面,对于并购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企业合并后,员工怎么办呢?合并后,员工能得到赔偿吗?
网友咨询:
我大哥哥的公司准备与我小哥哥的公司在2014年6月进行合并,合并后一定会减员的,我想要了解一下公司合并后员工的保护是怎样的呢?
北京市方正律师事务所王焕鹏律师解答:
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发生兼并的,并不影响原来劳动合同的履行,如果合并后的公司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应给予经济补偿,按一年补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属于违法解除的,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王焕鹏律师普法:
《合同法》第九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规定,只要新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只有在新公司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重新计算工龄时,才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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