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未成年人可以作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当然也包括未成年人。证人证言是刑事案件审判中的一项重要证据种类,有时候证人出庭作证的证言往往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起着重要的作用。有些刑事案件的发生,可能恰巧被未成年人目睹了,那么此时未成年人能否作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
网友咨询:
请问10岁的孩子可以出庭作证吗?
四川炬民律师事务所刘茂川律师解答:
未成年人可不可以出庭作证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如果能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思能辨别是非的,对案件的情况了解的,可以出庭作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刘茂川律师解析: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未成年人依法可以作证。年幼的人,能否作为证人,应视其智力发展状况,判断其能否辨别是非,正确表达。如果该未成年人对其所感受的案件事实能辨别是非,正确表达,则可以作证人,此时应该肯定他的作证能力,允许其作证。
刘茂川律师补充: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61条规定:“询问不满十八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第16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询问中涉及证人隐私的,应当保守秘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90条规定:“询问未成年的证人、被害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第192条规定:“询问中,涉及证人、被害人的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由上述可见,我国关于儿童证人的立法主要限于儿童证人的资格、被询问时允许代理人在场方面,其他方面的规定与普通证人并无区别,对儿童证人权利制度的立法在内容上显得极为匮乏,这说明,我国儿童证人制度的立法没有考虑到儿童这一特殊主体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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