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损害赔偿 >>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谁来赔偿?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谁来赔偿?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18年11月15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谁来赔偿?

自然灾害没有加害人,没有责任主体,不产生赔偿问题。例如,在街上行走,市政部门留下一应予清理而未予清理和防范的危险物,导致从此路过的人受伤或死亡,应予赔偿,而在山间行走,一滚石自然坠落,导致山下行人受伤或死亡,无从追偿,没有赔偿问题。


网友认为:

应该有保障制度啊。救济也应该有个章程。政府的责任不可推卸。首先政府对民众生存的保障,其次税金的作用。具体法理我不懂,但我知道像对无业者的保障一样,政府的职能来的。


我不懂相关法律,但我觉得应该由国家按实际能力和情况来赔偿或补偿。


一般政府会赔偿些,参保的保险公司也有。如果因自然灾害(火灾/地震等)受伤,被急救车送到医院,身边没有亲朋好友,那是谁付医药费?还是说,不用付?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谁来赔偿?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谁来赔偿?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2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