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如何看待男子遗嘱将房屋赠'小三'被判无效?
网友认为:
第一我觉得把财产遗赠给小三并不有悖于个体正义,因为小三未必就是邪恶,别人的家务事是非曲直我们无从得知。第二我觉得个体正义不应高于程序正义,这样的让步很容易开先河,让更多人受到失控的自由裁量权的伤害。
虽然中国不是判例法,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民事诉讼中,法官或多或少的都会考虑并参照到其他地方的类似判例。相对于刑事上受的罪刑法定、量刑指导意见等作用之下,民事诉讼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要大得多。所以如果一个案件,教条的完全照搬法条而无视公序良俗等原则,开了一个先例,难免不会对类似的行为起到负面的示范作用。
法的稳定性是保证了,但法的正义性呢?对,小三也有人权,没问题,但是小三之前的行为已经是悖于婚姻法的。婚姻法并不是简单的作用于夫妻双方,对于外人也有义务去遵守,只不过,夫妻双方是积极的义务,外人第三者什么的是消极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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