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金融证券 >> 高利贷到底该不该还?
首先,在我国法律里没有“高利贷”这一名词,也没人因高利贷被起诉。因为高利贷的本质是借贷关系,在一般处理案件中,虽然高利贷并不受老百姓待见,但作为原告的一般是放高利贷者,而不是欠款人。只要放贷人可以提出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据,欠款人,也就是这个死者必须依法偿还债务。
也就是说,法院会依法支持放贷人的合理诉求,什么是合理的?借款本金和最高年利率24%的利息。如果放款人还提出了超过这个以外还款诉求,法院基本上是不会予支持的。所以,法律保护的不是放高利贷者,而是依法维护放贷者的合法权利。
网友认为:
只要不超过国家规定利息,或低于国家利息,然后再把你装进口袋,一点点把你家产套完,一句话符文法律程序。
坚决取缔高利贷与网贷,放高利贷就是抢,比贬毒还狠,这样逼死人跟杀人有什么区別,仗着自己有关糸就放高利贷,把別人家搞得妻离子散,父母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难道心安吗?
借钱是要还的,为什么借钱跳搂要死,是谁逼的,是高利,利滚利逼,谁不活,想死呢,是高利利滚利的钱一律不还。
民间高利贷愈演愈烈呀,正威胁着整个社会的稳定,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剧烈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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