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录音录像方式立遗嘱的注意事项
在订立录音录像遗嘱时,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须具备相应的见证能力,并且与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
遗嘱人和见证人必须在录音录像中完整口述姓名,展示肖像,并说明年、月、日,否则该遗嘱就不符合关于录音录像遗嘱的形式要件。
在使用录音录像方式订立遗嘱时,为保证音像资料所呈现信息的完整性,应该使用一镜到底的方式进行录制,音像同步。即从开始订立遗嘱时就进行录制,直到遗嘱订立完毕为止,在此期间不要关机,不要暂停, 全程无休地录制,在录制设备出现故障时应重新从头开始录制。
注意保存好遗嘱,将录制好的遗嘱妥善保存,并确保它不会受到损坏或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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