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因争吵气死他人算过失致人死亡吗?
“气死我了”是日常生活中人们表达情绪时常用的话,但在争吵过程中如果一方真的被“气死了”,另一方是否需要担责呢?
网友咨询:
因争吵气死他人算过失致人死亡吗?
青海佳一律师事务所竹文清律师解答:
一般性的谩骂并不会致人死亡,“吵架导致对方死亡”案件中,死者患有心脏病或重大疾病的概率很大,当吵架与引发疾病致死有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时,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明知对方患有重大疾病或除有辱骂被害人,还有肢体上的推搡而导致对方死亡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而是由于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他人死亡的,属于意外事故,行为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青海佳一律师事务所竹文清律师解析:
吵架者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主要看两点,一是被告对死者死亡是否具有过错,二是被告行为与死者死亡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对于过错的认定以注意义务为基础,即行为人对于损害后果有期望、放任的心态或者对于应预见而没有预见的损害后果具有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心态。
对于因果关系的认定通常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为损害发生必不可少的条件,该行为是否达到相当程度从而实质上增加损害发生的客观可能性,具体责任的大小应与行为人的过错程度结合分析确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竹文清律师简介
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四川大学法医物证学硕士,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理念,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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