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房产纠纷 >> 国有土地证可办理过户吗 ?
国家通过划拨和出让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下放给纳税人,纳税人虽无土地所有权,但是其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就过户。国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网友咨询:
国有土地证可办理过户吗 ?
内蒙古金翼律师事务所王平律师解答:
国有土地证能否过户,有两种情况:
1.若国有土地系划拨性质的,不能直接过户,需要先改变土地性质;
2.若国有土地系出让性质的,能过户。
根据法律规定,国有土地分为划拨和出让性质,只有国有出让可以办理过户,划拨不能办理过户,只有转变土地性质才可以办理。
内蒙古金翼律师事务所王平律师解析:
划拨土地的对象主要政府公用配套事业,教育,商业用途不会采取划拨方式,划拨土地在一定的时期内是得不到土使用权证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不能上市交易的。
(一)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4)受让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经批准不需办理出让手续而将转让费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5)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6)登记发证。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二)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与出让限定条件有无实质性冲突、是否改变土地用途、成交价格是否合理,必要时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估价;
(4)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5)登记发证。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王平律师简介
王平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学历,现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擅长民商事业务,特别是建筑房地产业务,从事法律职业近二十年,每年办理各类案件近百起,具有较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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