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债权债务 >> “假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逃避债务,可行吗?

“假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逃避债务,可行吗?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3年04月21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者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同时商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

“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者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同时商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

网友咨询:

“假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逃避债务,可行吗?

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许奎峰律师解答:

不可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因离婚协议或法院裁判文书已对夫妻财产作出分割处理而转移。

如果债权人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又以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共同债务为由,向债务人及配偶主张权利的,只要其主张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及配偶不得以离婚协议或法院的裁判文书已经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作为其拒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抗辩理由。夫妻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又因共同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裁判文书中确定的原则和内容行使内部追偿权。

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许奎峰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上是不认可假离婚的,如果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法院做出了离婚判决的,就是真离婚了。“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旦领取离婚证后,他们的婚姻即告解除,双方不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再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均取得再婚的权利。因为婚姻的登记行为具有公示效力,无论其离婚登记是否属于自愿和是否具有离婚的真实意愿,其离婚行为都属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许奎峰律师简介

许奎峰律师,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十余年,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团队,为委托人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逃避债务  债权债务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37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