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刑事辩护 >> 将百草枯加工后冒充其他除草剂售卖,涉嫌什么犯罪?
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的口袋有多宽,恐怕没人说的清楚,因为这是个典型的行政犯,它可以随着行政法规的变动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形成新的构成要件。
网友咨询:
将百草枯加工后冒充其他除草剂售卖,涉嫌什么犯罪?
河南恒辉律师事务所杨营方律师解答:
销售我国禁止销售和使用的百草枯原液,属于生产、销售国家禁用农药行为,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非法经营药品及原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河南恒辉律师事务所杨营方律师解析:
本罪的证据规格
(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作案的动机和目的、预谋、策划、分工等情况;
3、非法经营的时间、地点、组织机构;
4、非法经营的项目、种类、模式、数量、金额;
5、犯罪所得及分配情况;
6、共同犯罪的,应查明犯意的提起、策划、联络、分工、实施、分赃等情况,以及每一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地位和作用。
(二)证人证言
1、询问供货、购货单位、发证机关、证明发放机关、许可证发放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人及其他知情人证言;
2、询问非法经营的时间、地点、组织机构,非法经营的项目、种类、模式、数量、金额;
3、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限制买卖物品的行为;
4、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证据;
5、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证据;
6、进行其他非法经营行为以及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的证据。
(三)物证、书证
1、专营、专卖、限制买卖的物品等实物及照片;
2、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等;
3、合同、协议、单据、发票、账薄账单、记账凭证;
4、会议记录、电报、电传;
(四)鉴定结论
1、文检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审计鉴定等;
2、专营专卖物品鉴定、价格鉴定;
3、文件、证件鉴定。
(五)勘验、检查笔录
对经营、销售、物品存放现场勘验、检查形成的笔录、现场图、照片,提取相关痕迹物证。
(六)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1、记载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况的现场监控录像、录音资料;
2、现场当事人、证人用手机、相机等设备拍摄的反映案件情况的资料;
(七)辩认笔录
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对犯罪现场、犯罪嫌疑人、与犯罪相关的场所、物品等的辨认。
(八)其他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杨营方律师简介
以法学为旨趣,以法律为根本,以法治为追求。秉持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使用法治方式,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在刑事辩护、行政诉讼、债权债务、法律顾问等业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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