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损害赔偿 >> 婚庆公司印错新人名字,该不该赔偿?
婚礼是见证美好爱情的时刻,是充满甜蜜与祝福的地方。如果婚庆公司制作的婚礼海报印错了新人的名字,导致亲朋误解,议论纷纷,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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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庆公司印错新人名字,该不该赔偿?
河南六均律师事务所李亚军律师解答:
对于婚庆公司的失误是否构成违约,认为应结合婚礼海报的作用来认定。
其一,它是结婚仪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新郎新娘及其家人有祝福和纪念意义;其二,它展示了新人的外貌形象和姓名,能够起到向宾客介绍新人的作用;其三,它摆在酒店门口这一显眼位置,容易识别,能够起到迎接宾客、引导宾客的作用。
因此,不能简单地将婚庆公司的错误认定为一般情况下的一字之差。该错误对海报应发挥的作用会产生严重不利影响,故婚庆公司的失误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协商不成且又无交易习惯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同时,婚礼承载的人格和精神利益要远大于其本身的成本价值,婚庆公司将新人名字写错等违约行为给新人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故对精神损害赔偿主张也要予以支持。
河南六均律师事务所李亚军律师解析: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仅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其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的,作为被侵权人的自然人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其他民事主体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李亚军律师简介
法学本科学历,河南六均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处理劳动争议,工伤赔偿,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借款、买卖等合同纠纷事务,专攻公司法和刑事辩护、刑事申诉。秉承诚信、敬业、勤勉的理念,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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