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 免费注册 登陆

首页 免费法律咨询 发咨询 找律师 电话咨询 精选文章 法律常识 法律专题

手机网站 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婚姻家庭 >> 离婚后行使探视权受阻,法院怎么执行?

离婚后行使探视权受阻,法院怎么执行?
来源:法妞问答 时间:2023年03月21日 有法律问题怎么办?找专业律师来帮忙!点击发布咨询
探视权是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其是基于亲权产生的一种派生权利,是一项法定权利。

探视权是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的探望子女的权利。其是基于亲权产生的一种派生权利,是一项法定权利。

网友咨询:

离婚后行使探视权受阻,法院怎么执行?

河北通和律师事务所赵占峰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在执行探视权案件中,可以适用以下措施。

第一,列入限高名单。实践中,通常对不予配合的被执行人采取限高措施。一方面,让其陷入无法购买机票、高铁票的被动环境,另一方面也会对其产生一定的心里威慑效果,起到督促其配合履行或者来法院沟通解决的效果。

第二,适度采取拘留措施。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妨碍执行的当事人予以罚款、拘留惩戒,在法律层面没有问题。不过考虑到拘留后,可能会导致无人照看未成年子女,或是加重被执行人的怨恨,更加不利于探视,故通常不采取拘留措施,但并不表明不能采取。若是未成年子女有其他长辈照看,确有拘留的必要,可以适用。

第三,加大训诫力度。法官应当对不履行义务方予以训诫,让其认识到双方的矛盾不应延续到对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对未成年子女的探视、教育通常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也有利于对方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第四,进行人文教育。通知其来法院,让其认识到父母子女关系是自然的血缘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另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争取对方主动履行协助义务,避免重复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做好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兼顾情理结合,衡平司法和保障父母子女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河北通和律师事务所赵占峰律师解析: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视权是一项长期性权利,除非被剥夺权利或自愿放弃,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探视子女直至子女成年。探视权的实施涉及父或母、子女三方权益,父母在行使权利时还应充分尊重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赵占峰律师简介

服务理念:授人玫瑰手留余香

友情提示:有类似法律问题可直接向专业律师发布在线咨询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关键词: 离婚后行使探视权受阻  法院执行  婚姻家庭  
分享
15万在线律师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离婚后行使探视权受阻相关咨询

问题还没有解决?快速找专业律师来帮您!无须注册,30秒快速发布,3分钟100%专业律师解答!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05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