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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行为系对他人人格权的侵犯,严重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民事责任。
网友咨询:
被职场性骚扰,可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浙江昌硕律师事务所施伟东律师解答:
遭受职场性骚扰,被侵权人有权依法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严重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行为人故意实施冒犯对方性尊严和性利益的行为,造成受害人性尊严和性利益受到侵害,或造成精神痛苦的构成性骚扰侵权行为。行为人通过打电话故意实施性骚扰行为,导致受害人的性尊严和性利益受到侵害的,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浙江昌硕律师事务所施伟东律师解析:
法律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任何人不得以身体、语言、动作、文字或者图像等方式,违背妇女意愿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性骚扰行为系对他人人格权的侵犯,严重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民事责任。
认定是否构成性骚扰行为,要根据性骚扰行为的特点,慎重把握行为自由和受害人自由的界限。对于性骚扰的认定,可以参考以下内容:行为的主观目的包含性要求或者涉及性的意图;行为方式的认定;性骚扰的场合界定;性骚扰的对象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当发生涉嫌性骚扰行为时,只要被害人主观感觉到了性骚扰,即推定行为是不受欢迎的。如果行为人在向对方实施性试探行为,比如说黄段子、开性玩笑、发涉黄链接时,应事先获得对方同意。如对方未表示同意,或采取如沉默、顾左右而言他等委婉拒绝的方式时,个人应停止该行为。否则,行为人将因无法证明其行为受欢迎而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施伟东律师简介
在杭州某大型保险公司工作14年,安吉法院专职调解交通事故纠纷3年,律师行业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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