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 法律常识 >> 损害赔偿 >> 我主责对方次责怎么赔偿误工费?
误工减少的收入,是指被侵权人受到人身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工资收入或其他类型的合理收入。相关法律规定,侵权人应当赔偿被侵权人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损失。
网友咨询:
我主责对方次责怎么赔偿误工费?
云南名邦律师事务所雷蕾律师解答:
首先,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误工时间×每日收入。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其次,交通事故主次责任的赔偿分配: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行人负次要责任的,承担2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行人负主要责任的,承担60%的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云南名邦律师事务所雷蕾律师解析: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拨打110报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雷蕾律师简介
云南名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期间曾办理多件重大、疑难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及涉黑恶人数众多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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